光伏租赁骗局,让光伏下乡从“扶贫”走向“困局”?

日期:2022-11-19 14:25:25 / 人气:132

“我从来没有贷款。我名下怎么会有16万的贷款?”一位农民疑惑地说,他只是和一家公司签了合同,把自己的屋顶租出去安装“绿色光伏”。他不明白为什么租来的屋顶突然变成了租赁公司的光伏设备,莫名其妙背了好几笔贷款。
这是几天前Phoenix.com报道的一个案例。近年来,在政策的推动下,光伏下乡在全国各地的农村如火如荼。然而,很多金融公司“巧妙地”利用合同,将光伏装机后的风险转移给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农民,农民从他们标榜的“躺着赚钱”变成了光伏电站的免费“工人”。
融资租赁,即光伏租赁,是分布式光伏落地的一种新模式,即金融公司出钱购买设备,农民租赁金融公司的设备安装在自家屋顶,发电收益偿还租赁设备的成本。合同到期后,发电收入归用户所有。
表面上看,光伏租赁给了无力承担光伏设备成本的农民一个更安全、更直接的选择,但实际落地时,却到处埋坑。光伏下乡的种种乱象似乎正在使其偏离最初的政策意图。
光伏下乡,被光伏租赁“拖累”。
近两年的政策利好直接导致了新能源发电及相关设备装机量的爆发,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尤为亮眼。
数据显示,2021年中国分布式光伏同比增长89%,新增装机29 GW,占超集中式光伏第一,达到53%。而且相比增速,集中式和分布式新增装机容量增速分别增长21.7%和88.7%,前者远低于后者。
分布式光伏(PV)主要在用户所在地或附近建设运营,城市并不适合,农村自然成为落地的重点区域,这也是我国多次推广光伏下乡的原因。2021年以来,由于上游硅材料价格上涨,组件价格上涨,相应电站安装成本飙升,大部分农户在前期通常很难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。因此,光伏电站的落地逐渐转变为金融贷款或租赁模式,但这也在为光伏下乡的乱象埋下“祸根”。
早些年光伏贷款一度横行,现在光伏租赁套路越来越复杂。
据凤凰网财经报道,山东沾化县冯佳镇多名农民在屋顶安装“绿色光伏”时,与一家新能源公司签订了光伏租赁合同。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,农民只需要租自己的屋顶就可以了,所以不用花钱买设备。“前10年每板赚20块钱,可以用来还设备。11年后电站归自己所有,年收入1万到2万元。”许多农民欣然签署了租赁合同。
但是,这份租赁合同的很多细节都经不起推敲。更重要的是,大部分条款将光伏企业和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了农民。
比如,合同明确规定,农户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本公司原装光伏系统设备,在合同期内用电站收益分期支付设备租金、维护费和运营服务费。农民原本以为自己是屋顶的承租人,现在变成了设备的承租人,金融机构作为设备的所有者,要为设备的维护买单,增加了农民的成本投入。
在合同中,金融机构还可以对农户持有的电站应收账款进行质押,因为电站收益偿还金融机构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按季度支付,而农户的收益是按年支付。金融机构一旦出现问题,似乎就为其跑路提供了最好的“条件”。
征信对农民的影响最大。田等人之所以有更多不属于他们的贷款,是因为“农户个人承担担保责任”被明确写入合同,而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从未提及。正如田所说,“这就是农村人不查征信的漏洞。”当农民们发现时,金融机构已经以他们的名义借了一笔数目不明的钱。
乱象频出,光伏下乡落地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,舆论风声鹤唳,很可能成为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一大障碍。
模式之争:光伏贷款还是光伏租赁?
在国内,虽然光伏产业的发展已经推进了近十年,但光伏企业的落地模式仍在探索中,始终没有一个高效规范的模式“统一”市场。目前主要有四种模式:
一是合作共建,户主只负责提供屋顶,光伏企业负责投资;二是户主全额投资安装电站,收益全得;三是贷款模式,即光伏贷款。户主去银行申请光伏贷款,可以免费安装;最后是租赁模式,有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介入。从时间上看,在“合作共建”和“光伏贷款”的尝试之后,光伏企业探索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,光伏租赁应运而生并迅速普及。
但光伏租赁并不是模式的升级,而是在落地过程中暴露了更多的漏洞。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光伏贷款和光伏租赁这两种金融模式:
实际上,光伏贷款的主体是农户。农民和光伏企业去银行申请光伏贷款,可以免费安装,每月用电费还款,超出的费用返还给农民;光伏租赁的出租方是金融机构,承租方是农户。金融机构购买光伏设备后,农户负责租用屋顶;
征信方面,办理光伏贷款的农户需要承担债务,会影响征信,而光伏租赁不需要农户承担债务,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农户征信;
实际操作中,只要农户和光伏企业达成协议,办理光伏贷款就相对简单。但要实施光伏租赁,首先要找到愿意投资光伏电站的金融公司,而且这个金融公司信誉好,实力强,才能取得光伏企业的信任。所以相对来说,光伏租赁的门槛更高;
从表面上看,光伏租赁似乎比光伏借贷更容易被农民接受,但问题在于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介入,增加了责任主体,责任界定不清,容易被利用,引起三方纠纷。就农户、金融机构和光伏企业而言,后两者的主动性更大,大部分农户对光伏模式和收入结构不太了解。因此,农民的利益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被“分割”。
从真实案例来看,业务员夸大利益、规避风险、诱导农户签订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,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权责不对等现象更为普遍。况且最大的争议在于利益。各种因素的叠加,如照明条件、折旧费用和补贴的停止,很容易导致农民的收入低于预期。在光伏租赁模式下,合同也将损失风险更多地转移给了农民。
比如凤凰网财经报道的案例,为了保障金融机构的租金收入,如果电站收入不足,先由光伏企业垫付,再由光伏企业从后续的发电收入中扣除,但从未说明如果电站收入超过,如何与农民分享。
在光伏租赁的模式中,农户和金融机构的利益差距有多大?凤凰网财经“市值观察”获得的某品牌租赁光伏的一份合同显示,在租赁期间,业主获得实际收到电费的20.78%,出租方即某金融机构获得79.22%。换句话说,农民拿的钱最少,但承担的风险最大。

作者:天游娱乐官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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